关于《海洋物探识别和监测技术规程》 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的函
各有关单位:
《海洋物探识别和监测技术规程》行业标准(计划项目编号:202422007)现已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。根据《自然资源标准化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现征求贵单位意见,请予以支持。请将标准征求意见回执反馈至标准编写单位,截止时间2025年10月7日。如无异议也请复函。
联 系 人:肖春桥
自然资源部北海调查中心
2025 年9月07日
适用范围
本文件规定了海洋物探识别和监测的基本内容、方法和技术要求。
本文件主要适用于我国海域从海面至海底以下30m范围内海洋物探识别和监测,其他水域可参考使用。
目的和内容
基于声学、光学及电磁学等多技术融合的海洋物探方法,获取海面至海底以下30m浅地层空间域内的自然目标(如海洋生物、海底微地貌、浅层地质现象)与人工目标(如水下设施设备、丢弃物、文物)的空间位置和物性特征,对其进行分类识别,掌握其时空演化规律,形成目标的多模态基础资料与图件,为海洋工程安全评估、资源开发规划及环境管理决策提供科学支撑。
海洋探测作业内容包括:技术设计、仪器检验、海上测量、室内处理、资料检查验收与归档。
海洋探测的基本原则
海洋探测方法的选用应充分利用已有资料,遵循合理、有效、经济、由已知到未知、由简单到复杂的原则,宜按照附录A表A选用。
海洋探测工作宜按照先普查再详查的工作顺序开展。普查应能确定目标的位置或分布情况,详查应能探测目标的性质、外部特征和状态等。
根据海洋探测的目的和任务,布设合适的测站(线)网,一般以水下目标为中心布设网状测线。
探测中尽量采用多种探测方法,互相印证,以提高识别和监测水平。
海洋探测的基本内容
海洋探测的基本内容包括水下检测和目标识别。
水下检测的基本内容包括导航定位、检测测量、室内处理,检测测量包括声学、光学和电磁特征测量和一些必要的改正(吃水改正、声速改正、姿态改正、升沉改正和水位改正等)。
目标识别(亦作目标解释)分为人工识别和自动识别,人工识别根据经验判断目标类型,自动识HY/T XXXXX—XXXX别主要是指声光图像的机器识别,包括图像预处理、特征提取和目标检测。自动识别主要用于实时检测(监测)。
海洋探测的一般规定
海洋探测的一般规定包括:
a)水面导航定位系统满足《海底地形地貌调查导航定位技术要求》(HY/T 0351-2023)5.6的要求;水下导航定位系统满足《海底地形地貌调查导航定位技术要求》(HY/T 0351-2023)5.7的要求。
b)测量所使用的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鉴定、测试或校准。
c)采用几种探测方法进行同步调查时,应统一调查时间,且避免探测设备间的相互干扰。
d)值班人员要实时监视仪器工作状态,检查数据记录设备是否正常运行,数据记录质量是否良好。发现问题,应及时进行处置。
e)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,班报记录应统一、规范;
f)制图要求应符合探测任务规定的技术标准,图式也可参考《中国海图图式》(GB12319-2022)。